前言:在撰写执业医师教育的过程中,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,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,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。
根据《*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渝卫人〔2009〕27号)精神,为切实做好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的和意义
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*大精神和“人才强市”战略,是推进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建设,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协调、健康、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。通过试点工作,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村、扎根农村,带动乡镇卫生院整体发展,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部分医生有经验无资格的现实困难,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,实现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。
二、工作内容及实施范围
招聘执业医师到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;开展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临床、口腔、公共卫生、中医、医技工作;承担农村常见病、多发病的诊断治疗。
三、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,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,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,保护人民健康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,经注册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,适用本法。
本法所称医师,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。
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履行防病治病、救死扶伤、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。
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。医师依法履行职责,受法律保护。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,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,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,保护人民健康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,经注册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,适用本法。
本法所称医师,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。
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履行防病治病、救死扶伤、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。
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。医师依法履行职责,受法律保护。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,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,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,保护人民健康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,经注册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,适用本法。
本法所称医师,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。
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履行防病治病、救死扶伤、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。
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。医师依法履行职责,受法律保护。